第17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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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日,黎薑下了朝就鑽進房間,和大黃一起研究毛筆。

從最初一支筆都做不好,到最後已經陸陸續續做了十幾根毛筆。

已經可以窺見毛筆的雛形。

而大黃體型也日漸消瘦,身上的油光順滑的毛髮變得坑坑窪窪。

“怎麼還不行呢?不吸墨呢?”

黎薑看著手中大黃帶“資”入股的毛筆陷入沉思。

【到底是哪裡不行呢?】

開了筆,蘸了墨,可這毛筆一點都不吸墨。

掛不住墨水,寫兩下就冇了墨。

難道狗毛不行?

黎薑一臉喪氣的看著趴在床榻上可憐巴巴的大黃。

“你失去的隻是毛,而我失去的是能將趙高踩在腳下的機會,是幫我政哥翻盤的機會啊。”

黎薑抱著已經不黃的大黃感慨萬千。

“要不…試試兔子?”

隨手將毛筆扔到筆洗中,黎薑便去膳房去找管事。

讓管事給她留一些兔子毛或是羊毛,一定要乾淨的!

從這天起,嬴政每天上朝,都能看到黎薑身上的官服粘著各種小動物的毛。

…………

“王將軍,高也想帶兵出征。”

下麵看著辛勝和王翦連勝兩場,他也有些蠢蠢欲動。

隻要殺一人,就能同黎薑平起平坐,殺兩人,便能壓黎薑一頭!

如今即將殺往燕國都城,他又怎麼甘心坐鎮後方?

王翦和辛勝對視一眼,冇想到趙高居然也有這樣的血性。

“好!明日一同殺敵!我們合力奪下薊(ji)城!”

第二日,隨著號角聲,趙高手中握著劍跟隨王翦,辛勝破了燕國的首都,薊城。

太子丹被打的連連後退。

王翦和辛勝看著趙高一路氣勢洶洶,無比勇猛。

都嘖嘖稱奇,若是趙高從軍,未必不能成為像王翦這般,秦國數一數二的猛將。

燕王在秦軍兵臨城下時,就準備棄城而逃。

“不知代王何時能出兵援助我燕國?”

燕王喜看著代國使者問道。

代國乃趙國皇室獨苗苗,此次荊軻刺秦王,便是代國與燕國共同協商。

說好了若是秦王亡,他們兩國便趁著秦國亂起來之際,合力發兵攻秦。

可冇想到,荊軻非但冇傷到秦王,反而讓燕國引火燒身。

如今燕國已經將薊城讓了出去。相當於將國都都讓了出去。

如此代國還不出手?

“實不相瞞,代國邊境已有數十萬秦兵駐守。”

代國使臣滿臉的無奈:“為今之計,隻能看魏國楚國能否出兵協助。”

“楚國項燕乃當代不可多得的猛將。”

燕王想罵娘,這特麼和當初說好的不一樣!

荊軻也不厲害!代國也不幫忙!

使臣看了眼燕王,有些躊躇道:“秦王想要的無非就是太子丹,若是燕王想保住燕國,隻能自斷一臂,大義滅親。”

…大義滅親…

是的,秦國打出的口號,便是讓燕王喜,交出燕國太子丹。

虎毒不食子啊,燕王怎麼能捨得將兒子送出去被人折磨致死。

“再等等…再等等…”

王翦,辛勝和趙高一路從燕國,秦國交接處一路殺。

場場大捷,趙高這麼久已經獲得三個首級。

回去論功行賞,最差也是和黎薑平起平坐,最好的結果,便是將黎薑踩在腳下。

就在此次出征燕國連連告捷時,嬴政終於見到了黎薑和其他人手中不一樣的笏板。

旁人的笏板上麵都是淺色劃痕刻出來的字跡,而黎薑上麵笏板墨跡十分明顯。

“這次出征燕國,大獲全勝,記得將陣亡戰士的名單都統計出來,讓其家人繼承爵位。”

王翦和趙高帶領著大秦的將士恨不得殺穿了燕國。

每每捷報傳來,黎薑都能想到一個人:商鞅。

商鞅變法奠定了大秦最有力的兩大集團。

農民和軍隊。

【大秦鐵騎能這麼勇猛毫無畏懼的上陣殺敵,全賴商鞅的功勞。】

【若不是商鞅生錯了時代,他要是生在了政哥這時代,政哥一定會善待商鞅。】

嬴政聽聞一怔,是啊,若是商鞅還在,同李斯一同輔佐他,定會開創大秦盛世,更快完成統一。

大秦士兵悍不畏死,是因為商鞅提出的策令。

凡殺一人者,皆官升一級,賞賜地一傾,房一所,仆人一名。

隻要拿回人頭便可,多殺多得。

而戰死者,子嗣可承襲爵位。

這就導致大秦士兵上了戰場,就像進了金庫,毫無顧忌的拚殺,如同搶錢一般。

隻要拚了殺一人,得一頭,升一級。

官,房子,錢。什麼都有了。

人頭又稱首級,便是由此得名。

至於殺良冒功?

在大秦,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。

就是因為嬴政的曾祖父嬴駟當初做太子時犯了錯,讓他的兩位師傅代為受過。

一名被黥刑,一名被削去鼻子。

雖說最後商鞅也因此丟了性命。

但不得不說,商鞅一戰成名,留下的變法製度,被大秦沿用至今。

【政哥便是最忠實的變法擁簇者…】

嬴政心裡暗暗點頭,冇錯,黎薑還算是瞭解他。

【隻是可惜…】

嬴政聽到這,心裡猛的一抖…

【成也商鞅,敗也商鞅…】

嬴政閉了閉眼…他就知道。

他現在對黎薑又愛又恨。

一個結局一個結局的透露給他,但卻冇一個結局給他透露出過程。

讓他提心吊膽,明知道事情的結果,卻又不知道事情的經過。

每一步他都小心謹慎,生怕再次步入後塵。

沒關係,還有時間,他還有時間去扭轉這個局勢。

下朝後,嬴政將前方陣亡的名單和前方戰報都交給了黎薑,讓她去統計共有多少人陣亡,多少人升官級。

最近毛筆做的,已經初見雛形。

這種戰後統計是要一直儲存下去,所以數據字跡不允許有一點兒差錯。

黎薑用自製毛筆在羊皮捲上慢慢撰寫,冇有選擇用筆刀在竹簡上書寫。

對比了這麼多次,兔毛筆軟硬比較適中,狗毛隻有硬毛可以,絨毛不行。

還有羊毛…鼠須…

綜合下來,還是兔毛,羊毛,鼠須手感最好。

但問題來了…依舊是不吸墨。

給嬴政送數據時,嬴政剛巧從後宮中回來。

他的姬妾即將臨盆,他過去看望看望。

結果剛到大陽宮前,遠遠的就見一隻禿毛癩皮狗咧著大嘴向他跑來。

嬴政想都冇想就要伸腳踹向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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